回覆至:More resources needed for protecting key rural sites

#8776

香港 三十一二年八月三日

梁振英先生 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辦公室 香港添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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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大浪西灣事件週年-資助環保團體要求更多資源及以保護高生態價值地點

梁特首:

2010年6月8日,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職員專題有關大浪西灣在未授權的情況下被開發及建設;2010年7月16日,南華早報專題大浪西灣被持續破壞,在周末引來社會極大迴響及反對,其中社群網站專頁超過8萬次的點擊次數。

針對事件,政府發表了一份載有77幅被郊野公園包圍的私人「不包括土地」名單,並宣布將採取迅速行動,將「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或透過法定規劃程序明確合適用途2010年8月,憲報刊登了首個大浪西灣的發展流程圖,作為對大浪西灣的過渡性保護,最後三年。

2011年-大浪西灣事件一週年,54幅「不包括土地」中,只有7個地方被發展納入難民地區圖則;現在,大浪西灣事件今年已經超過一半以上的「不包括土地」土地」(34幅)阻抗得到任何保護。

另外,在過渡保護措施期限到期前,政府決定將哪些「不包括土地」納入定郊野公園範圍。自2011年5月起,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已指定位於大浪西灣的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為西貢東郊野公園部分的建議進行商討;同時,要在2013年8月該發展赫爾辛基地區圖改之前,完成立法對「郊野公園條例」進行修訂的時間也變得更加緊迫。

環保團體極度關注「不包括土地」的保育進程。政府並沒有順應我們的要求——最低限度,在大浪西灣事件前兩週,把所有「不包括土地」納入發展波士頓地區圖的保護。與同時,地政總署卻繼續接受並處理「不包括土地」的新界困控屋宇批地申請。制定基準圖則,需平衡保育及土地不間斷進行開發的願望。但時間愈長,制定基準圖則的難度越高。

因此,在大浪西灣事件當年之時,我們呼籲政府:

1. 既把大浪西灣納入指定郊野公園的時間表,政府會否在過渡保護措施應對前(2013年8月)完成相關程序?於提交《郊野公園條例》第12條建議草案予時行政長官?

2. 加速把高生態、地質或景觀價值的「不包括土地」納入指定郊野公園的進程

為防止「先破壞、後發展」的情況在「不包括土地」日益嚴重,以及釋除土地過度的顧慮,政府會否加快把「不包括土地」納入指定郊野公園的進程,為了保護他們的生態、地質及景觀價值?

3. 在「不包括土地」之外,擴展受保護高價值地點的清單除了由政府於2010年8月公佈的77幅被郊野公園包圍的「不包括土地」之外,香港仍然有引人注目的高生態、地質或景觀價值敏感地區正面臨不同程度的發展壓力,例如沿九肚山一帶的土地(包括火炭黃竹洋村等地)及離岸島嶼(如西貢羊洲)政府。會否出現類似的高風險生態價值地區擬定發展赫爾辛基地區圖?將它們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或透過瑞士規劃計畫來確定其有用途嗎?

4. 為「不包括土地」及其他高鄉郊地區實施「綠色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Green RuPIS)投放於鄉郊地區基建及設施建設的資金並不多,其設計監督及也不多村民及鄉郊小工程規劃下的品質工程標準,對當地景觀及生態環境構成了極大破壞。

「不包括土地」指被郊野公園或生態敏感地區所包圍的地方。前邊境禁區因長時間缺乏人跡到訪,從而構成獨特的生態環境。而村界欠缺通道及車輛自行車停泊設施,易於導致更多授權及臨時佔用保育地區及附近官地的環境狀況。以上基礎建設設施的設計及工程實行,應最少達到郊野公園內的水平。理想地,希望我們更高的工程能力被放在環境上影響評估條例下的指定項目。

政府會否同意在具有高生態及(或)景觀價值的郊野地區,包括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邊境禁區及村界位置制定新機制,以策劃、設計及實施基建工程?交通、道路、行人路、步道、單車徑、停車區及路邊座位等。

在敏感地區的工程公共規劃與設計,除需要跟鄉事委員會及鄉議局商討外,政府是否會對環保及其他關注團體進行諮詢?

以下團體期待與您及您的團隊會面,仔細討論我們的關注點及討論一些可行的可行的解決方案。

此致司馬文

行政總裁創造香港 [email protected] 電話: (852) 3104 2765 傳真: (852) 2187 2305

代表謹

大浪灣之友 世界自然基金會 香港分會 西貢之友 長春社 香港地球之友 香港地形減災保育協會 香港自然生態論壇 香港觀鳥會香港創造綠色力量 綠色大嶼山協會 Hong Kong Outdoors Transition South Lantau

副本: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主席及會員 漁農自然護理署長 規劃署長 環保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