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聯合聲明

包括香港戶外運動在內的19個團體表現出“罕見的團結”,共同製定了大嶼山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

包括香港戶外運動在內的19個團體展現了“罕見的團結”,制定了大嶼山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

2005年3月初,香港戶外等19個團體展示了 南華早報 (據記憶)被描述為“罕見的團結表現”,以製定大嶼山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

該聲明日期為 3 月 3 日。這也是香港政府拒絕立即在政府網站上發布的聯合聲明的同一日期。毫不奇怪,這種拒絕含糊其辭,未能解決聲明中提出的觀點。

現在是六月中旬;我們被告知至少珠澳港大橋的計劃(在概念規劃中)進展順利,但據我所知,政府與關注大嶼山發展的團體之間尚未進行進一步的對話。部分團體代表將出席立法會有關大嶼山概念規劃的小組會議;本來是五月,然後是六月,但最近又回到了七月——據報導,這是因為橋樑工程定於明年初開始(儘管香港的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尚未完成,也沒有提出實質性的論據)建造橋樑)。

由於對話仍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但計劃顯然正在迅速推進——而且不管公眾可能怎麼想——我在這裡提交聯合聲明。

大嶼山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

2005 年 3 月 3 日

自去年11月政府公佈《大嶼山概念計劃》以來,我們作為不同民間團體的代表,曾在不同場合與政府官員進行對話,以了解計劃背後的理由。經過仔細研究該圖則及政府所提供的資料後,我們共同得出結論,大嶼山概念規劃存在嚴重缺陷,原因如下:

1. 擬議發展缺乏理由

在考慮在大嶼山設立任何設施之前,政府應首先提供“需求分析”。證明為什麼擬議的設施對香港至關重要,以及它如何能夠公平地造福於社區,其次是“選址研究”。證明為什麼最好將相關設施設在大嶼山而不是其他地方。相關政府部門提供的有限信息表明,並未對每項擬議設施進行徹底分析或利益相關者諮詢。

由於這些擬議設施尚未得到科學數據和社會支持的證明,因此考慮大嶼山概念計劃草案還為時過早。例如,考慮到赤鱲角的相關設施計劃擴建,以及勞動力、土地成本較低以及鄰近內地供應商,一些物流業經營者對新物流園的經濟可行性存疑。

2. 未考慮累積影響

概念規劃中的擬議設施放在一起後,對大嶼山環境的累積影響遠比每項設施單獨產生的影響要大得多。概念規劃不僅沒有解釋這種累積影響,還有許多其他相關發展,包括港珠澳大橋、擬在大澳沿岸填海建造 10 號貨櫃碼頭 245 公頃的土地、擬議的索罟群島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該項目是2001年新界西南發展策略檢討的一部分)甚至沒有包括在概念規劃中。

因此,公眾被剝奪了全面考慮概念規劃利弊的機會。例如,物流園及十號貨櫃碼頭的擬填海面積合計將超過355公頃,相當於西九文化區面積的9倍。

3、背離社區價值和可持續發展原則

近年來,從海港填海爭論到最近拒絕灣仔巨型大廈申請等一系列事件,香港社會已經清楚地表明,我們不希望“不惜一切代價實現增長”,而只希望“有質量的增長”。尊重環境、提高生活質素、為整個社會帶來公平利益的做法將會受到歡迎。

儘管宣稱了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但概念計劃未能展示如何實現這些目標。相反,許多當地居民並不確定該計劃如何帶來可持續的效益。例如,東涌居民擔心,由於該計劃未能解決他們的任何擔憂,東涌本來就很差的空氣質量會更加惡化。由於人口預測較低且空氣質量問題尚未解決,目前還不清楚為什麼東涌的人口有必要或可取地增加三倍至22萬。

4、缺乏深入、知情的公眾參與

儘管一些政府官員,尤其是規劃部門的官員,一直努力與各個社區團體交換意見,但由於缺乏充分的信息,各個責任部門未能進行協調協商(例如經濟發展和勞工局、港口發展局)議會、旅遊事務署)阻止公眾就各種問題進行知情辯論。例如,《香港港口研究——2020年總體規劃》的完整報告一般不可供公眾查閱。

這讓人對過去三個月公眾意見的質量產生懷疑。此外,論壇和簡介會的形式也未能讓公眾對大嶼山的未來進行深入的“想像”,而這本應是早期諮詢階段的一個關鍵目標。

鑑於《規劃》的上述缺陷,我們集體促請政府就《大嶼山概念規劃》及大嶼山的相關發展建議採取以下步驟:

步驟1: 撤回大嶼山概念規劃;

第2步:對每一個擬議設施進行充分的“需求分析”和“選址分析”,並將結果全面向公眾公佈;對每個設施(包括港珠澳大橋、CT 10 和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進行公眾參與活動,並按具體情況評估公眾接受程度;

步驟3:制定修訂大嶼山概念計劃,納入長久以來的保育需要和公眾認可的、被認為符合大嶼山願景的設施;就經修訂的大嶼山概念規劃進行公眾參與活動,透過策略性影響評估列出累積效應,並重點關注按照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大嶼山「願景」和保持美麗大嶼山的社會願望。

在考慮全港的可持續發展時,我們強烈認為大嶼山因其獨特的自然環境、生態資產和文化遺產,應享有“保育優先”的地位。換言之,保育應被視為大嶼山默認的規劃假設。不以保育為導向的發展概念只有在不損害整個大嶼山的保育假設的情況下才應予以考慮,而且每個概念本身都必須有充分的理由。 《大嶼山自然保育計劃》是六個環保團體於1998年發表的文件,其中所載的建議應納入任何修訂的大嶼山概念計劃中。

為展現政府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諾,我們促請行政長官立即採取措施,履行政府的承諾,落實郊野公園委員會於2001年7月刊憲及批准的北大嶼山郊野公園(擴建部分)。從長遠來看,郊野公園擴建的目的是緩解北大嶼山港口和機場的發展,即使沒有新的概念規劃,這些項目也應該落實到位。

支持聯合聲明的民間社會團體:

【共19組;並非所有名字都在這裡]

大澳環境發展協會
淨化空氣
美國長春保護協會(香港分會)
長春協會
地球之友(香港)
綠色跨越太平洋公司
綠色大嶼山協會
綠色能源
綠色意識
綠色學生會
香港戶外活動
活島運動
拯救我們的海岸線

聯合聲明_大嶼山_(中文).doc

政府拒絕聯合聲明(記住日期是同一天)出現在:政府澄清大嶼山發展問題

以下是我起草的拒絕信的拒絕信;勿視邪惡,勿聽邪惡(在地球之友網站上)是拯救我們的海岸線的約翰·鮑登、地球之友的埃德溫·劉和清潔空氣的克里斯蒂安·馬塞特的相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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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團體拒絕倉促、無實質性的拒絕大嶼山聲明

規劃了大規模項目,但“諮詢”卻很脆弱

致力於保持大嶼山美麗的鬆散聯盟的民間團體對政府拒絕《大嶼山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深表關注。還需要進行更多的討論,特別是考慮到大嶼山的規劃共同代表了香港歷史上最大的單一基礎設施開發項目:僅一個物流園區項目的填海就可能是西九龍文化區面積的五倍。

該聯合聲明於 3 月 1 日發表,由 19 個主要環保組織簽署,其中包括長春協會、地球之友、綠色大嶼山協會、綠色力量和世界自然基金會。兩天后,政府發表了所謂的澄清,拒絕了這一聲明。

“令人極其失望的是,雖然政府現在應該努力達成共識,但拒絕的消息卻很快發出,沒有認真反駁對大嶼山計劃的擔憂,”[[馬丁·威廉姆斯,香港戶外]]說。 “這一拒絕並沒有表明政府願意傾聽香港公眾的聲音並進行對話,而是提出了一系列未經證實的指控。”

由唐英年領導的大嶼山發展專責小組邀請公眾就大嶼山概念規劃提供意見。然而諮詢過程只持續了三個月;聯合聲明的草率拒絕表明政府的意圖可能是接受有利於最初提案的意見,並拒絕那些對概念規劃提出替代方案和質疑的意見。

政府環境新聞網頁上的拒絕聲明聲稱,“政府採取了平衡且可持續的規劃方法,結合了發展和保護需求。”這與環境問題專業團體提出的詳細擔憂完全矛盾,他們認為尚未實現這種平衡。

拒絕還聲稱,“社區對這些提案做出了熱情的回應”。考慮到聯合聲明,再加上各個團體和許多個人強烈批評概念計劃的回應,這似乎很奇怪——這表明很大一部分回應“熱情”反對該計劃。

聯合聲明中提出的主要批評——但在政府的拒絕中基本上或完全被忽視——是:
• 擬議開發項目缺乏合理性
• 未考慮累積影響
• 偏離社區價值和可持續發展原則
• 缺乏深入和知情的公眾參與

此外,聯合聲明敦促政府採取以下措施:
• 撤回概念計劃
• 對於每個擬議項目,進行全面的需求分析
• 制定經修訂的大嶼山概念計劃,並進行公眾參與活動,確保發展項目能夠滿足社會各界對保持美麗大嶼山的願望

拒絕忽略這些建議;同樣,聯合聲明中表達的信念是大嶼山應享有“保育第一的地位”。

所有簽署聯合聲明的民間團體都充分認可真正的可持續發展和公眾諮詢。然而,他們相信大嶼山的發展有多種可能的方案,其中一個例子是擬議的“ark~eden”,它將重點關注大嶼山獨特的生物多樣性和文化遺產。

所有簽署方均期待與政府以及相關團體和個人進行建設性對話,利用這一獨特的機會,使大嶼山成為政府與社區合作的典範,實現環境可持續發展與經濟增長的真正平衡。大嶼山,乃至整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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