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水泥與環保署稻草人關於生態共燃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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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南華早報》上的來信:

    引用:
    綠島水泥'的廢棄物計劃不存在技術可行性和可靠性問題

    我參考環保署助理署長區偉健的來信(《水泥計畫尚未可行的垃圾解決方案[1]》,8月16日)。

    區先生表示,政府拒絕考慮綠島水泥的生態共燃處理城市固體廢物的建議,因為該公司必須先處理「技術可行性和可靠性、環境可接受性和規劃問題」。我想澄清他提出的一些觀點。

    關於技術可行性和可靠性,我們的生態共燃廢棄物處理流程採用經過驗證的傳統技術,可以基於窯爐或基於移動爐排。這只是意味著將傳統技術與水泥廠結合。不存在技術可行性和可靠性問題。

    在環境可接受性方面,過去十年我們完成了100多項單獨的技術研究,並建立了一個試點工廠來論證該方案的可行性、環境影響和公眾可接受性。我們研究的主要目標之一是驗證空氣排放結果,當擴大規模時,不會對附近村莊產生明顯影響。此外,我們的生態共燃提案非常有效地利用熱能,並且送往垃圾掩埋場的殘留物非常低。

    關於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當我們在2008年清楚知道,無論我們做什麼,政府都不會考慮我們的建議時,我們就停止了該計畫的支出。如果我們有機會參與,我們會立即進行這樣的評估。由於幾乎沒有不利的環境影響,我們相信我們的評估將會成功。

    在規劃問題上,根據Mayer Brown JSM律師事務所和國際規劃、設計及環保公司EDAW的研究,由於塔石角是現有工業用地,水泥廠已投入運營,我們的生態共燃系統不會面臨任何土地分區/規劃問題,因為這是一項與水泥相關的活動。事實上,我們收到地政總署的來信,表示生態共燃系統的運作不會改變土地用途。

    我們相信生態共燃系統是解決香港迫在眉睫的廢棄物問題的一個不錯的選擇。我們希望環保署重新考慮我們建議的好處,讓我們參與城市固體廢棄物管理招標過程。

    唐約翰斯頓,綠島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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