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維多利亞港令人難以置信的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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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經常收到來自 設計香港;一個專注於香港特別是香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組織。包括維多利亞港週邊和維多利亞港內的開發項目的報告——不是像《香港戶外》通常報導的那樣,是在香港的荒野地區,而是香港的關鍵部分。

    肯定有很多人關心港口;不希望大片土地被填滿,當然也不希望它變成一條「河流」(對我來說,河流有點誇張,但港口仍在縮小)。除了政府高層之外,許多人似乎一心想要向港口索取更多土地,並澆築更多混凝土。

    最新的電子郵件說:

    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城市規劃委員會決定同意政府的意見,在堅尼地城及薄扶林沿岸興建四號幹線(前稱七號幹線)。請參閱下面地圖中的藍線。

    城市規劃委員會拒絕了我們的陳述,解釋說這項規定不應納入分區計畫大綱草圖,因為它已經過時:

    運輸局已於 2003 年和 2005 年提出替代路線;
    路線需填海,違反《保護海港條例》;
    這種協調與海港規劃原則和指引以及委員會自己的「維多利亞港願景」所反映的社區觀點相衝突;
    政府已決定興建兩條鐵路——南港島線和西港島線——不再需要道路。
    委員會負責有系統地制定社區健康、安全、便利和普遍福利的計劃。這要求委員會制定為社區提供確定性的計劃,並根據證據並適當考慮法律,獨立於政府這樣做。

    城市規劃委員會在政府的指導下故意保留一條過時的道路線,證明它不是一個獨立機構。面對政府未能確保城市永續發展,它不再是公眾可以訴諸常識的論壇。

    城市規劃委員會無視《保護海港條例》,錯失了管制交通計畫的機會。更糟的是,它加劇了高架道路破壞另一條海岸線的威脅。

    #8226

    好吧,也許港口還存在一線希望。來自設計香港的電子郵件:

    引用:
    2004 年,一項名為「設計香港海港區」的研究解釋了海濱的重要性:

    「隨著《保護海港條例》的實施和水質的改善,關鍵問題不再是海港,而是前濱,即與海港直接相連的土地。

    到2030年,香港需要建造容量,以接待預計7,000萬人次的遊客和920萬居民。香港注定會成為提供全球金融和商業服務的亞洲國際都會,與旅遊業一起構成香港經濟的支柱。

    海港區——維多利亞港、前濱和鄰近地區——定義了我們的全球品牌形象,是建立這一能力的寶貴資產。”

    點擊此處查看完整報告“設計香港海港區”

    2008 年本週,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呼籲美化海濱:

    「維多利亞港充滿文化和歷史意義,是我們城市的象徵。所有香港人都珍惜它作為我們的寶貴財富。

    優化海濱委員會和多個社區組織近年來就如何優化海濱提出意見和建議。我對他們的努力表示讚賞。

    發展局會統籌各政府部門的工作,確保美化及活化這些地區的工程有效執行。政府會成立專責小組,研究進行海港中長期重新規劃的可行性,改善海濱的交通,並在譫詢區議會後進行海濱長廊的建設。

    我希望我們美麗的港口將繼續成為我們城市的象徵,讓所有人都能享受。”

    設計香港海港區 2004 年研究的結論

    充分利用海濱的經濟角色不僅僅是美化和建造一些海濱長廊。 2004 年「設計香港海港區」研究的結論在今天和當時一樣有效 - 請參閱下文:

    5.3 《保護海港條例》-該條例保護海港並引發爭議,但並沒有為加強香港的主要資產-海港、其迷人的景色和前濱地區提供指導。目前的解釋取決於「壓倒一切的需求」的含義。其中的危險在於,這種措辭可以用來證明一件「事」的合理性,但不一定是最適合那些希望海港成為所有人享受和美麗的地方的「事」。如果政府和社會的關係是敵對的,香港就不會成為真正的世界級港口!堅持土地利用規劃、填海造陸、交通基礎建設、公共設施開發和管理。

    5.5 無價之寶-隨著《保護海港條例》的實施和水質的改善,關鍵問題不再是海港,而是前濱,也就是與海港直接相連的土地。到 2030 年,香港需要建立容量,以接待預計 7,000 萬人次遊客和 920 萬居民。香港注定會成為提供全球金融和商業服務的亞洲國際都會,與旅遊業一起構成香港經濟的支柱。海港區、維多利亞港、前濱和鄰近地區定義了我們的全球品牌形象,是建立這項能力的寶貴資產。

    5.7 空間-在不填海的情況下,必須在房地產開發、地面/高架交通基礎設施和前濱剩餘土地的公共開放空間之間做出明確的選擇。

    5.8 實際通道-需要採取「行人優先」策略,以確保有充足、方便和自由的通道進入前濱區域。

    5.9 視覺通道-需要有開放的走廊,可以從盡可能多的地方看到我們的海港和周圍城市的壯麗景色。在可能的情況下,建築物可以拆除以開放旅遊區的景觀。

    5.10 活力-活力不僅僅是樹木和長凳的增強或美化,還包括娛樂、零售、餐飲、接待、住宿、藝術、文化、體育以及公園和海濱長廊等開放空間的可用性。

    5.11 經濟實惠的活力-遊客將跟隨居民(注意赤柱、廟街和西貢海濱)。必須注意確保前灘的開發不會妨礙免費或負擔得起的“活力”。

    5.12 活躍港口 – 天星小輪以東沿海港兩岸均須設有公眾碼頭、遊船俱樂部、避風港、停泊處、碼頭、汽艇、船隻儲存設施、釣魚碼頭及木板路,以促進水上運動及其他活動的發展。

    5.13 道路足跡-鑑於可用空間有限且交通基礎設施占主導地位,減少前灘地面和高架道路的使用空間(「足跡」和「水印」)至關重要且合乎邏輯。

    5.14 僅道路情景——根據目前對《保護海港條例》的解釋,政府似乎採取了狹隘的觀念,認為只有填海造地以建設交通基礎設施才能通過「壓倒性的公眾需要測試」。結合「以最低成本實現最高工程標準」和針對產能過剩建設基礎設施的政策,最終的結果是一個貧瘠的海濱、一個沒有活動的港口以及一個僅由運輸基礎設施組成的前灘。需要製定明確的政策,從更廣泛的角度考慮“公眾需求”,以引導香港擺脫這種情況。大眾享受高品質的步行濱水區應該能夠輕鬆、或更容易地滿足「壓倒性的公眾需求」測試!比回收道路和汽車的需要還要多。

    5.15 交通方式-目前不同交通方式的融資和所有權模式有利於車輛交通。因此,前灘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對所有合理替代方案的評估必須特別包括對模式劃分和相關政策的審查。

    5.18 機構-強烈建議由一個法定機構負責前灘開發,例如“海港區管理局”,其董事會由不同的利益相關者組成,完全控制土地面積,對其管轄範圍內的所有設施和基礎設施擁有權力,並協商、參與、裁決、調解、申訴等方面有明確的指導方針。該機構必須向政府最高層負責土地使用和交通規劃的單一機構報告。

    5.21 休閒海港 – 宣布天星小輪以西為工作海港、以東為休閒海港的長遠願景(交通僅限遊輪、渡輪、軍艦、帆船和漁船以及偶爾的駁船)當需要時)所有不同的部門,與不同的社區團體一起,可以為一個共同的目標而努力。

    5.22 具體建議的範例-此外,在研究過程中也收集了各種各樣的建議。下面列出的範例是其中一些建議。

    中環及灣仔 – 將會議展覽中心擴建部分及新政府合署遷至北角/鰂魚湧、啟德或其他地方,可將君悅酒店周圍規劃的13車道道路及6車道P2顯著減少。

    北角/鰂魚湧 – 我們建議展開淹沒東島走廊的可行性研究。由於現有道路的北邊作為新的港灣,可以創造大量的土地價值來為這一轉變提供資金。

    太古城 – 建議在高速公路下設置寬闊的地下通道連接鰂魚湧公園,並在公園內發展公共划船俱樂部及相關設施。

    觀塘 – 淹沒觀塘繞道可以更好地連接觀塘和啟德,讓九龍東南部的生活、工作和休閒充分受益於維港。

    尖沙咀 – 重建文化中心的餐廳設施,最後考慮拆除空間及藝術博物館,打造一條彌敦道視覺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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