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屋宇保單應取消

正在檢視 1 篇文章 - 1 至 1 (共計 1 篇)
  • 作者
    文章
  • #7310

    小型屋宇政策的初衷或許是好的,但後來卻變得大肆剝削,導致新界各地到處都是雜亂的房屋,表面上是為原住民建造的,但實際上卻經常被建造通過向外地人出租或出售來賺取利潤。

    關於是否廢除該政策的討論由來已久,但也有堅定的支持者;即使是那些準備好大聲捍衛這項特權的農村人也是如此,這只是男性「原住民」村民的特權。摘自《南華早報》6月16日報:

    引用:
    林鄭月娥呼籲結束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可能引起爭議,但可能的下一任政務司司長贏得了公眾的大力支持。

    她的立場在電台電話節目和《南華早報》(香港聯交所股票代碼:0583,公告,新聞)昨天的街頭採訪中得到了民眾的普遍支持。

    林鄭月娥本週稍早在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表達了她的個人觀點,她表示,應該劃定界限,阻止該政策下對土地的無休止的需求。自1972 年以來,該政策賦予每個男性原住民建造三層樓的權利。2,100 平方英尺的房子靠近他們的祖屋。

    林鄭月娥的觀點與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觀點一致,梁振英在競選期間受訪時表示,任期內應該解決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

    梁振英的重要顧問、該政策的早期執行者、前政務司司長阿克斯瓊斯也主張徹底反思,稱該政策被村民賣房謀取暴利的嚴重濫用。這違背了政策的初衷,即滿足農村人口的住房需求。

    兩個月前受訪時,他表示,農業用地應該重新劃分為郊區開發,而不是在小型屋宇政策下等待申請。

    此外,從同一天開始,《華盛頓郵報》的一位領導人還包括:

    引用:
    廢除小型屋宇政策的原因有很多。它於 20 世紀 70 年代初推出,作為農村地區貧困住房的臨時解決辦法,但很快就被濫用為一種快速獲利的方式;村民經常將自己的權利出售給房地產開發商,以建造自己從未居住過的房屋。事實上,這項政策已經退化為以犧牲公共利益為代價來保護既得利益的政策。它不僅在今天看起來非常過時和歧視性,而且還分裂了社區,違背了平等和公平等核心價值。

     

正在檢視 1 篇文章 - 1 至 1 (共計 1 篇)
  • 抱緊,回歸主題必須先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