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至:Henderson Land loses permission to develop Nam Sang Wai

#8814

開發商仍計劃在南生圍進行建設。昨天和《週日早報》上的優秀信件:

引用:
濕地不適合蓋公寓

11月3日星期六晚上,我和數百名香港居民一起在新界南生圍欣賞了壯麗的日落。

在騎自行車的人、觀鳥者、模型飛機愛好者、遊客、叢林健行者的包圍下,還有成群的瀕臨滅絕的候鳥,我們看著太陽慢慢消失在西邊的山丘後面。

開發申請 A/YL-NSW/218 標誌的攻擊性憤世嫉俗粗魯地闖入了這一壯麗的場景。申請A/YL-NSW/218提出「濕地增強綜合開發(包括房屋、公寓、濕地增強區、自然保護區、遊客'中心、社會福利設施、商店和服務)以及填土、挖掘土地和池塘填充」。

該申請的先前版本(首次於 1994 年提交)包括一個 18 洞高爾夫球場,也是以濕地增強的名義。

我們的政府如何可信地允許這種遊戲繼續下去?

南生圍是香港僅存的可自由進入的濕地之一。讓我們清楚、簡單地將此應用程式稱為:房地產開發。

你不能用公寓和住宅來改善濕地。你們沒有解決商店和服務「由於缺乏管理而導致(該地區目前)退化」的問題。你們沒有確保保護“已明確確定的場地的基線生態價值”,並設有社會福利設施和通往元朗市的新橋。

要保護這些稀有資源,首先要認識到當前公私合作夥伴關係實踐中固有的(我認為是令人反感的)衝突,其中“公共”是任何具有環境意義的資產,“私人”是房地產開發商,第二,透過我們富裕的政府全權負責保護我們日益減少的自然遺產。 我們不應該被迫將環境的管理責任託付給公民個人和行動團體。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現在應該行使徵用權,並提供該網站所需的保護,諷刺的是,開發申請本身的文本中如此有說服力地闡述了這一點。

Matthew McGrath,元朗